Saturday, 11 April 2015

麥西慕:接管各造資產‧含裝水管土地 (10.3.15)

麥西慕:接管各造資產‧含裝水管土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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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吉隆坡10日訊)能源、綠色工藝及水務部長拿督斯里麥西慕說,雪州政府沒有讀清楚跟中央政府簽署的水供重組計劃的協議,因為協議清楚說明,水務資產管理公司(PAAB)接管雪州水供公司、商峰公司等各造的資產,是有包括水管所經過和裝置的土地。
  • 麥西慕:中央政府在水供重組計劃的課題上,並沒有違反協議精神。(圖:星洲日報)
麥西慕今日在國會走廊召開新聞發佈會說,水管處於的土地範圍,究竟是不是資產的一部份,成了雪州政府和中央政府的主要爭議。
他強調,中央政府並沒有臨時修訂或增加協議內容的條件。
“其實是他們(雪州政府)沒有細讀協議的內容和字眼。資產的定義其實也包含了土地,而當我們在詮釋土地時,不管水管裝置在土地的表面或裡面的範圍,都屬於土地;因此州政府必須同時交出水管所經過的土地作為被接管的資產之一。”
指中央沒違協議
因此,他重申,中央政府並未如雪州政府所指責違反協議精神。
“我們沒有增減協議條文,協議內容跟以前完全一樣。”
根據主要協議,州政府將以同樣撥款數額和租賃45年期限,作為轉讓水務資產給水務資產管理公司為條件。
沒放棄雙方重新洽談
麥西慕說,他還沒有放棄雙方重新洽談,目前就讓雙方回去好好坐下來思考。
“其實,現在球在州政府的腳下,是他們基於技術性原因而指合約及協議條文失效。”
他指出,根據中央政府和雪州政府簽署的協議,雙方皆同意水供公司持有裝置水管的土地,屬於水供公司的資產,協議內容也清楚列明在移交和接管水供公司資產的“先決條件”
下,州政府得將有關土地抵押給中央政府管理長達45年。
(星洲日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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